组织部
一、组织部<人事处>工作职责
组织部<人事处>作为学校党委行政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决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调查研究有关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实施办法等,经学校党委批准后,贯彻执行。
2.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政策,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认真做好校内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核定学校编制,确定各级各类岗位,制定用人计划,进行学校用人的接收、调配工作。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校内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做好校内干部的选拔使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积极抓好校、系两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有关待遇。
3.加强校内基层党组织建设。按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做好校内各级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改选;检查督促校内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情况;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和指导校内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好校内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探索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加强党建工作的研究。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指导、检查各党总支按照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各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思想作风建设、党内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健全学校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
5.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的作用;向校外推荐、输送干部,做好干部和人才驻村帮扶、到上级(地方)挂职锻炼工作以及来校挂职锻炼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负责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
6.统筹全校机构和编制管理。负责全校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和调整,制定并上报编制计划,统筹制定全校机构和岗位职责、人员的设置。
7.做好组织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党组织和党员有关数据的统计年报和上报,负责全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党员、干部出国(境)的政审;有关干部、党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收集归档,搞好组织工作网站建设;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受理党员、干部、群众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8.做好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岗位考核和退休退职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学校人事信息系统的管理、人事统计及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牵头统筹全校人员聘用工作,配合用人部门加强对聘用人员管理,发放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并交纳社会保险。负责教职工工龄、学历认定,办理其他有关人事方面的证明。负责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工作。
9.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制定学校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岗人员评聘计划,组织实施评聘工作。抓好教师校内外学习、进修及继续教育工作。
10.抓好人事纪律。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管理,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确定考核范围和方式,汇总考核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11.做好评先选优工作。组织开展校内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评先选优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岗位员额
组织部<人事处>含三级机构6个(其中正科级机构2个,副科级机构4个)。